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从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减免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便捷度、稳妥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允许申办分期规划核实和验收交付、允许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加强商品房交易风险防控等8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力求促进市场恢复、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需求端政策发力,刺激市场需求
降低利率。推动我市银行机构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税费减免。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的,可选择按月或者按年提取实际租房支出金额(按月提取自2023年12月起实施)。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标准上浮10%,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标准上浮20%。
同时,二手房交易将迎来重大变化,可进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供给端支持加强,释放积极信号
扶持企业。允许优质房地产企业与商业银行自主协商开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便利审批。对于同一建筑工程许可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允许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规划核实、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在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按照“功能独立、确保安全”的原则申请组织办理分期竣工验收。
优化服务。加强土地前期整备,达到净地条件出让。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满足相应报建要求的条件时,可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
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公示制度,增加商品房买卖合同风险提示内容。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8条举措是在2022年6月印发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为促进住房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研究制定的针对性措施。《通知》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抓好新出台政策的落实落地。